《信美相互 A 款疾病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务详情
产品说明
1. 本产品由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承保,由慧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提供经纪服务;
2.本产品仅支持北京地区投保,更多投保信息请查阅《投保须知》
3.投保年龄:0 周岁(出生满 28 天且健康出院)至 50 周岁,最高续保可至 70
周岁;
4.交费年期:一次性;
5.交费方式:年交;
6.保险期间:1 年;
7.保额规则:产品最低保 10 ,最高保额为 30 万,保额须为万元的整
数倍。
服务须知
1.保单形式
(1)电子保单
本合同采用电子保单形式承保。本社在同意承保后,将向您投保时填写的电子邮
箱发送电子保单。我们发出电子保单之日视为保单签收日。
(2)纸质保单
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如需纸质保单,请拨打我们的客服热线
400-139-9990 提出申请,我们会以快递方式邮寄给您且不会收取额外费用。
(3)查询保单信息
您可录我们的网站 www.trustlife.com、载信相互 APP 注信
美官微“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通过实名注册可查询到您的保单信息,也可以
详询客服热线 400-139-9990。
2.投保咨询
您可以通过我们的官方网 www.trustlife.com、信美相互 APP、信美官微“信
美人寿相互保险社”客服热线 400-139-9990 进行投保咨询。如您在投保过程
中有任何疑问,我们愿竭诚为您服务。
3.投保、承保流程
选择需要买的品→写投信息阅读确认关必文件确认
信息及金额→在线支付→完成投保。
4. 保险费支付方式
保险费将按您在投保时的选择,通过您填写的银行卡账户或第三方账户支付。
后期需要交纳的保险费,将从您投保时选择并授权的交费账户中扣除。
5.理赔服务
(1)报案
保险事故发生后 10 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报案:
信美相互官网:“个人中心”—“我的理赔”—“理赔报案”
信美相互 APP:“我的”—“我的理赔”—“理赔报案”
客服热线:400-139-9990;
联系您的服务专员。
(2)申请
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信美相互官网:“个人中心”—“我的理赔”—“上传材料”
信美相互 APP:“我的”—“我的理赔”—“上传理赔材料”
联系您的服务专员协助办理。
(3) 审核
我们将及时审核您的理赔申请,您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审核进度:
信美相互官网:“个人中心”—“我的理赔”
信美相互 APP:“我的”—“我的理赔”
(4)结案
对于符合保险责任的案件,我们将支付保险金。
理赔时效:
小额案件(名词解释:事实清楚、材料齐全、无需调查且 3000 元以内的个人医
疗保险案件)1 个工作日内核定。
一般案件(名词解释:事实清楚、材料齐全、无需调查案件)3 个工作日内核定
情形复杂的案件 30 日内核定。
理赔提示:
投保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尽量在 10 日内通知我们,并按照告知
要求提供完整的理赔申请材料。
6.保全、退保办理流程
您可通过登陆我们的官方网 www.trustlife.com 美相
APP 的“我的”,进入“我的保单”,选择需要办理的保单自助办理。
7.保险赔款、退保金、保险金的支付方式
我们将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您的保险赔款、退保金、保险金。
8.如何获取发票
如您需要发票,请联系您的服务专员或者拨打客服热线 400-139-9990,我们会
为您提供电子发票等。
9.客户投诉渠道
(1)客服热线:400-139-9990
(2)投诉邮箱:info@trustlife.com
10.个人信息保护
我们严格遵守现行的关于个人信息、数据及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充分的技
术手段和管理制度,保护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信息、交易信息和隐私不受到非法
的泄露或披露给未授权的第三方。
责任免除
因下列第 1 9 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接受治疗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疾病
治疗津贴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挑衅或者故意行为导致的打斗、被袭击、被谋杀;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
动车
5.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风险运动: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或者滑翔伞、
探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
6.不孕不育治疗、人工受孕、怀孕(含宫外孕)分娩(含剖腹产)流产、堕胎、
避孕、节育(含绝育)、产前产后检查;
7.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性病、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
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
8.被保险人醉酒、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
注:以上仅为简要介绍,详细内容请以此产品条款为准。
犹豫期等内容的解释
1.犹豫期
除非另有约定,保险期间为一年期或以下的保险产品合同不享有犹豫期。
2.退保
无犹豫期产品退保会遭受一定损失。
3.未满期净保险费
如果您选择一次性交纳保险费,本合同未满期净保险费的计算公式为 GP×(1-
35%)×(1- n÷m)。其中,GP 为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m 指本合同
险期间内所包含的天数,n 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实际经过的天
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选择满期保险费的式为 GP*×1-
35%)×(1- n*÷m*)其中,GP*为您已交纳的当期保险费,m*指从当期保险
费约定交纳日至下一期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不含)之间所包含的天数,n*指从当
期保险费约定交纳日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实际经过的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
4.如实告知
请您了解,在投保本产品时您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应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并就
我们提出的询问据实告知,不得隐瞒或不实告知。如果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
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
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保险合同解除
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如果投保
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保险
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所有告知事项均以
书面告知为准,口头告知无效。
注:以上“我们”“本社”均指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